中共中央近日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条例强调,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京华时报》10月25日第A04版)。笔者认为,不允许任何共产党员享有特权,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要前提条件。
什么是特权?特权就是使利益长期向相对固定的某个
人或群体集中。享有特权的人,可以在享有他所承担的社会角色所附带的合法权利之外,还享有其他不合法的权利。前阶段出版的《从辉煌到末路》一书及大贪官王怀忠两面人生警示片等有关文章,令人很受教育。书中一个个威风八面的人物,本该好好的在其位、明其责、尽其职、务其实。但由于当初都超越制度,陷入特权的泥潭,最终走向贪污受贿、违法乱纪的犯罪道路,甚至走上不归路。活生生的反面教材给人以强烈的震撼、深刻的警示。
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也是符合现代政治文明的法制理念。因为,现代政治文明反对等级制,把平等作为自己的旗帜。现代意义的平等主要是指所有公民在人格、权利和机会方面都是平等的,不允许有任何享有特权的公民存在。平等像自由一样,也是人的基本权利。作为执政党以及她的党员群体都必须尊重和努力实现这种权利。
近年来,我们有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经受不住执政考验,滥用权力走上腐败犯罪道路。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权力观“错位”了,认为“理想信念是空的,权力金钱才是实实在在的”,甚至有人说“当官不发财,请我也不来”,把权力当作个人飞黄腾达、光宗耀祖的途径;有的人在道德操守上不佳,利用职权追求享乐,沉溺于物质享受,利用职权奢侈浪费。有的党员干部把党纪国法抛在脑后,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为人民币服务,走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勿庸置疑,防腐拒变、廉政勤政是每个党员干部一生的追求。任何一个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都必须把人民的利益视为头等大事,把勤政廉政视为生命的第一要义。无数党员干部就是靠着这种高风亮节,抵制五光十色的诱惑,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誉。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思想上的清白,也就不可能有作风上的廉洁,同样丧失了作风上的廉洁,就会导致道德上的堕落。我们的党员干部不管职位多高,都不能脱离群众。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时时刻刻问问自己是不是很好地履行了人民公仆的职责。这样才能做到清廉为官,勤政为民。
党的十届四中全会指出: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要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逝者如斯乎。当初辉煌也好,如今末路也罢。一个个贪官的伏法就是严肃法制的最好例证。但愿这些反面教材,一句句迟到的忏悔能给某些想耍特权的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作者:张富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