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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招考办获悉,2004年10月自考将于2004年10月30、31日举行,市招办公布了考生注意事项。 市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注意,考生要提前到报名点领取考试通知单,并于考试前一天到指定学校熟悉考点。考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IC卡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参加考试。凡是IC卡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丢失的,必须立即于考试当周到青岛市招考办信息处(鄱阳湖路5号甲)补办。身份证丢失的考生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户籍证明,或者携带本人户口簿参加考试,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因为正常原因,本人没有身份证的,必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单位、学校开具的带有本人相片的证明信。另根据省考办规定,考试期间除了考试必需的文具外,严禁携带任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凡是携带手机、传呼机进入考场的,一经发现按照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个别考生持有的老IC卡上印制的“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规定作废,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另悉,此次考试成绩预计于2004年1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到报名点咨询。(本报记者刘淼)
特约编辑:yx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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