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不是上帝”
供暖过程中的特殊“怪圈”
□本报记者张雷刘勇峰
“我是消费者,但不是上帝”
“暂时按去年的标准交,如果价格上调,再补收差价。”
昨天上午,家住省会某小区的宁先生到物业公司交采暖费时,
被收费人员告知,因为煤涨价了,今年采暖费“提价”的可
能性
“比较大”。
“涨就涨吧,反正不能冻着。”对此,宁先生的反应比
较平淡,而他最担心的问题是:“今年取暖费能不能收齐,
能不能按时供暖?”对这个问题,收费人员的回答是“说不
好,心里没底”。
宁先生说,住进这个小区6年了,他每年都是主动把采暖
费交齐。但是,每年小区都有一些不交采暖费的“钉子户”,
或因为“暖气不热”,或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或因为
“对物业不满”不交采暖费。6年中,宁先生几乎每年都遭遇
“株连”,家里的暖气不能按时热起来。
用户欠费了,供热企业可以用“停暖”的方式来“制裁”,
而“暖气不热”的用户,在投诉时遇见了冷脸,就会采用最
直接的“措施”———不交费。“我理解供热企业,它当然
要靠效益来生存;可是我也理解那些‘钉子户’,他们的利
益确实受到了损害,而且总得不到积极的解决。”
“作为消费者,我一直在不折不扣地为自己的冬季采暖
买单。但是,我感受不到那种‘顾客是上帝’的感觉。”宁
先生说,尽管这里面有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
怪圈,但是作为一名从不欠费的消费者,他经常感到“无辜
和无奈”。
“先交费后消费,一次性交清”
“每年都是这样,采暖费都是提前收,结果等到暖气不
热找他们时,总是推,我看这就是典型的‘收了钱就不管服
务’的‘霸王’做法,这样做也太霸道了。而且还得一次性
交清,现在暖气费这么高,谁家不得1000多元,一下子交那
么多钱,条件差点的当然受不了。我觉得,暖气还不知道烧
得怎么样呢就收费,如果烧得不好了也不退钱,难道损失全
让业主承担吗?”石女士发表着自己对采暖费提前收取的看
法。
“物业费还是先服务后收钱,什么时候暖气费这项特殊
收费也能改成先消费后交费呢?”家住世纪花园的霍先生如
是说。梁女士的看法与霍先生所说一致,她家的暖气连续三
个冬天都不是很热,室内温度总是达不到规定的温度。为此,
她认为,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供热企业应当向用热户退还
一定暖气费。“说是这么说,但钱已经交给人家了,想退也
太难了。”梁女士说。
对此,一位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发表了自己的“个人看法”:
“物业服务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而供暖改革处于计划经济向
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不合理的东西迟早要打破,但需要时
间。我认为总有一天,供暖也会像物业服务那样,给消费者
多样的、合理的、平等的选择空间。”
收了采暖费“陷住”物业公司
家住某新建小区的业主邵先生,已拖欠了物业公司两年
的物业费,总额近2000元。他不交费的理由有两条:一是入
住第一年暖气跑水把家里淹了,二是家里暖气不热,达不到
规定温度,而且“没人管”。
为了说服邵先生补交这些费用,物业公司先后找他不下
20次。邵先生的回答很简单:“钱我准备好了,解决了这两
个问题马上给你。”物业公司认为,这两件事一是暖气管道
施工问题,一是供热企业的问题,都跟物业公司没关系,希
望邵先生不要往一块搀和,而邵先生则只用一句话反击:
“跟你没关系?我家的采暖费是你收的,我只管找你。”
无法说服邵先生,物业公司只好向供热企业诉苦,可是
得到的答复却是:“他欠的物业费,那是你们的事。不行就
起诉他嘛。”
“今年的采暖费,说啥也不给供热公司收了……何苦来
呢?”接受记者采访时,物业公司负责人多次一脸苦相地重
复两个字:“头疼。”
今冬供热费涨不涨尚未敲定
“今年的采暖费会不会涨价?”连日来,很多市民对此
非常关心。为此,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并获悉,“今年热价
是否上涨尚未确定。”
煤价上涨,运费上涨,一系列消息的发布,给人一种暗
示,那就是今冬的采暖费与去年相比存在着变数,而且有上
涨的可能。
早在今年8月底,山东济南便就采暖费问题召开了价格听
证会。9月10日济南物价部门举行了供热价格听证会,居民取
暖用热由每平方米19.5元上涨到22.7元,上涨幅度为16.
4%,冬季采暖费用的增加让许多市民感到经济压力。
尽管供热费上涨与否的最终消息尚未确定,但来自不同
层面的消息还是让很多市民感到了压力。
除广大市民表示出极大关心外,供热企业也表示出了极
大关注。东方热电一位负责人介绍说,煤价上涨已是不争的
事实,涨幅大约在30%左右,这无疑会增加供热企业的原材
料成本支出。但这位负责人同时说,采暖费价格最终上涨与
否,应该由物价部门决定。
特约编辑: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