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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花130万巨资买的别墅,到交付时发现天窗封了、白水泥掉了、扶手没了、车库矮了,业主一怒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2003年11月30日,市民郁先生与南京龙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购买位于该市秦淮西路158号“左岸名苑”B02幢02号房屋,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130万余元,房屋交
付时间为2004年5月31日。等到房子验收时郁先生发现了7项不满意:1、图纸中的屋顶天窗实际上没有。2、本来承诺的内墙白水泥批面,但是现在用手一摸就直往下掉白灰。3、设计图纸中注明了厨房、卫生间烟道气道的制作方法,可他的房子里根本就没有烟道和气道。4、图纸上注明了室外散水的制作方法,可房子内墙已经开始印水了。5、交付的车库从地面到梁的距离只有1.97米,达不到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标准。6、图纸中注明的扶手、地面防滑砖也不见了。7、道路及围墙与一期工程相比明显存在质量差异,很不协调。
郁先生说目前他已经支付给开发商120多万元,自己也曾多次向对方指出存在的问题,但对方均以种种理由推托,至今未按约交付合格房屋,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为此他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延期违约金人民币43727.85元。
出人意料的是开放商也正酝酿着提起上诉,要郁先生尽快把拖欠的房款付清。龙盛的马经理说:“业主买的是准现房,我认为买房的时候他应该看房子说话,而不是指着房屋模型说我们违约。”
他们会积极应诉,同时他们也在考虑对郁先生拖欠房款一事提起上诉。
( 潘薇薇)
特约编辑: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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