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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花园内违法建筑面临终局 法院和规划部门联手强拆
青岛新闻网  2004-10-15 08:29:04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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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南区人民法院和市规划局、市南规划分局联合行动,向银都花园内部分业户擅建的违法建筑“开战”———动用挖掘车等大型拆除工具,首先开始对两户顶风而上、大肆扩建的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现场同时发布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告》规定,该小区内擅建违
法建筑者须在发布通告5日内开始自行拆除,否则将被强制拆除、依法罚款并被曝光。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0年以来,银都花园小区内别墅区域的部分业户,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建、扩建房屋,有的在原房屋旁接建违法建筑,有的拆改原房屋予以整体改建,最大的违法建筑达350多平方米,存在这一行为的业主共达70余户,违法建筑面积达4000多平方米。期间,规划部门多次制止,依法作出处罚并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但有些当事人公然无视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制止、处罚和人民法院的裁定,拒不拆除违法建筑。

    对这一小区内存在的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破坏城市规划管理秩序、影响城市景观的违法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规划局昨日联合发布《通告》,其中规定:在规定限期内自觉履行处罚决定的(包括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原状、清运垃圾等),可以不同程度地减少罚款;对于《通告》发布后5日内仍未开始拆除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姓名、单位等并抄送有关部门和组织;10月30日,将对拒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当事人予以强制执行。

    在昨日的“震慑行动”中,执法人员首先对银都花园南区、东海中路28号T11—11户的315平方米违法建筑开始强拆;随后在开始对银都花园北区、彰化路1号(东海苑)14户的60余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强拆时,该户业主出现在现场并表示将自行拆除。另外,该小区内还有几个业主已经开始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本报记者 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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