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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葛志浩通讯员李鸿光报道因缺钱花,叶某竟然伪造产权证,将自家使用权房卖了7万元后逃逸,不料躲藏2个月后就被抓获。日前,静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千元。
今年21岁的叶某住于延平路某号一套使用权房内。眼看沪上二手房市场火爆,囊中羞涩的他打起了自家房子的主意。今
年2月,他向物业公司咨询变卖房屋事宜,被匆忙赶来的父
亲严辞禁止。一个月后,他花费200元在马路边托人伪造了自家房屋的产权证。利用这本“废纸”,他最终与被害人郑某夫妇签订了产权房转让协议,并拿到了定金1万元和预付房款6万元。
钱款得手后,叶某携款逃离,终日在外大肆挥霍。而郑某夫妇迟迟不见叶某,才知被骗报案。
特约编辑: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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