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报讯 城市中的村庄里,一些村民私自建房销售,市清违办指出,这些房屋由于不符合规划,而且配套跟不上,市民不要购买。
据介绍,近些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区范围不断扩大,有相当一部分村庄因种种原因尚未纳入改造,其土地权属仍为农
村集体所有,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都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否则,建造的房屋等建筑不仅违反城市规划的要求,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更会给自身的居住带来极大的不便。
有关人员介绍,在我市的市区某地部分村庄大肆进行违法建设,建造了许多住宅楼并对外出售,许多人贪图便宜购买了此类违法建筑。由于这些建设行为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的实施,配套措施跟不上,其排污设施不能与城市管网对接,造成污水等不能及时排走,严重影响了生活和居住质量。另外,由于不符合城市燃气、供热等专业规划,这部分住宅楼不能供应煤制气、天然气,更不能参与集中供热,从长远来看,也会造成房屋的贬值。
另一方面,由于违反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属于违法建筑,应依法予以查处,购买这些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投资、置业的风险很大。近期,我市对李沧东部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记者芦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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