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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四川省审计厅近日出台新规,明确要求厅属各单位包括各处处长、分局局长在内的正职领导干部每年都要在一季度内做述职述廉,主要内容为本人上年度在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表现,述职述廉及测评结果将成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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