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报讯 据天府早报报道,昨日,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按程序审议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上,省人大代表张世昌提交并宣读的一纸“红头文件”引起与会代表强烈关注。在场众多代表均对此质疑:政府部门用行政命令干涉老百姓打官司是否涉嫌违法?  
; ■司法局通知律师不应受理污染索赔 这份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发出的红头文件内容简要为:按市司法局通知,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办理涉及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赔偿案件中应严格按以下原则办理:“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不应受理涉及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索赔一方的委托代理;推辞不了的委托代理,只能代理其非诉讼活动,并积极做好宣传、劝解和疏导工作;涉及该污染赔偿的代理不准收取代理费;各所受理此类案件后须立即向主管局汇报。”■代表声音司法局漠视群众合法权利 张世昌代表认为,即使动机是出于稳定的善意,也应该通过正当的司法途径进行,依法行政,建立责任政府,“政府部门用手中权利干涉法律事实,实则漠视法律,漠视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特别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否算是知法犯法?” 罗懋康代表认为,司法局发通知的行为不合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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