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区 | 聊天 | 邮箱 | 建站 | 房产 | 影视 | 求职 | 游戏 | 教育 | 短信 | 直播 | 广告
首页 > 住在青岛 > 房产频道 > 物业 > 政策法规 > 正文  
滚动新闻
业主临时公约
青岛新闻网  2004-09-16 07:59:04 青岛晚报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应事先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设部发布《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示范文本规定,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应事先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因装饰装
修房屋影响侵害相邻业主合
法权益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示范文本对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的使用、小区内饲养动物、业主享有的权利都做了明确的约定。文本特别对业主装饰装修房屋作了具体说明,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此外,在明确装饰装修施工时间划定后,其他时间不得施工。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包括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给排水管道、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等)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业主违反临时公约关于物业的使用、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建设部负责人介绍,《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有利于推动建立业主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的机制,供建设单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参考使用。潘澄清

  
特约编辑 文迪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报业集团服务热线为您提供飞机订票、送票上门,电话:2871111】
  发表评论
 
内容
 热点资讯
·NIIT国际软件工程师职业认证
·北京交大MBA学历学位青岛班热招中
·中嘉学校小学生英语周末班热招中
·十一黄金周盛宴,将旅游进行到底
·百年活力激情涌动 青岛崂山矿泉水
·软件行业薪金普涨!
·高级商务英语班/英语听说强化班
·留学韩国名牌•适合工薪阶层-华威
·2004年青岛首届教育招生网上巡展
 

 相关链接:


 站 内 检 索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867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