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健
9月10日,本报法制版刊发了《销售许可证高悬购房者仍被侵权》一文后,引起了许多读者的兴趣,纷纷给记者打电话,询问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的问题。为此,记者采访了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律师于洪华。
购买现房
现房是指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现房又分为已经取得国有土地
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和已竣工但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两种。第一种现房已不再需要“销售许可证”,购房人只需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即可。购买第二种现房,购买人则需要求开发商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要认真查看预售许可证所标明的销售范围,审查开发商出具的售楼资料,这样,购买人才可放心与开发商签合同。
购买期房
期房分为具备合法出售“五证”条件的期房和未取得“五证”条件的期房,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未能办理完毕,经有关部门批准,只能销售规划项目的部分楼号及部分楼层的期房。
购买第一种期房,购买人不但要仔细核实预售许可证的号码,还要看清上面所标明的预售范围,弄清后再签合同,并要在合同上标明许可证的号码。
第二种期房,购买人首先应弄清所购的房屋是否属于经房产部门批准允许销售的范围,购买超范围销售的房屋,就会出现《销售许可证高悬购房者仍被侵权》一文中出现的问题,如果开发商将来仍不能办全“五证”,购买人也不能办理所购房屋的产权证。
特别提醒
房屋权属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买了办不了产权证的房子或者买了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会有下列隐患:一、该房不能正常上市流通转让;二、不具有产权证的房子如果是属于违章建筑,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三、该房如果被抵押,抵押权人主张抵押权时,买房人的权益就可能受到侵害,或至少会被卷入一场关于房产权利的纠纷当中。
买房是大事,购房人应多调查,全面了解项目的情况,不妨事先向有房地产业务专长的律师咨询,掌握一定知识,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协助。
特约编辑:宋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