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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哈尔滨9月8日专电(记者梁书斌)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局了解到,外地无公职人员,凡在哈尔滨市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住宅,30万元以上二手门市房,可给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
购二手房人员首先到房地管理部门推荐确定的估价咨询公司,对所购二手房进行实地评估,由评估公司出具
完整的《报告书》。购二手房人员需携带本人申请、产权证、评估《报告书》、完税证明、原籍派出所证明,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公安局户政处户口审批科窗口审核,领取《购房落户申请表》。购二手房人员持上述所有材料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民警调查填写《投资、购房申请来哈落户人员审批表》,由所长审核审批。购二手房本人持上述所有材料到哈尔滨市公安局户政处户口审批科窗口申报落户。户政处将组织专人深入实地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完)
特约编辑 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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