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主体】近日,浙江省纪委、检察院、省监察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侵权行为的意见》,全省的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将从加强信息沟通、加强线索移交工作、建立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机制等三方面开展合作,严厉查处打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及侵权行为的“不
落腰包的腐败”。
的确,近年来,纪检部门将惩治干部腐败的着眼点,都集中在“掏腰包”的贪污受贿领域。虽然捉住了一双双贪婪的“黑手”,挽回了国家损失,震慑了腐败犯罪,但对那些并未贪污受贿却违法行政、失职渎职、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似乎有所忽视。因而党政干部中,愈来愈多的违法行政现象愈演愈烈,这既影响了政府的形象与威信,也损害了公民的权益,更对正在逐步建立的法制政府,带来不可低估的破坏力。
“不落腰包的腐败”是最危险的腐败,也可以说是最大的腐败。掌握着“公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执法者有之,行政管理者有之。如果这些人员在执法和行政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为所欲为,胡作非为,其所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深远祸患是不可估量的。比如9月1日《中国青年报》披露的四川万源市委市政府官员,在今年8月初,就请来某著名歌手助阵“公款追星活动”,轻轻松松地掷出公款2000万元!对这耗费的巨资,当地官员同样没“揣腰包”,但明显地渎职和滥用职权,给当地带来的损失,所造成的后果,无疑是巨大的。
值得注意的是,渎职侵权行为,犹如汹涌的暗流,将对整个科学完美的政治体制、法制政府的建立,形成侵蚀与破坏。我们再深入一点推究,而今已然形成的疯狂的“落腰包的腐败”现象,其实正是“不落腰包的腐败”泛滥下的结果———为自己能获得“落腰包”的直接利益而渎职,为自己能获得“落腰包”的好处而侵权。
当一个社会的政治体制尚处于亟待完善的特殊关头,反对渎职侵权、违法行政的腐败,恐怕其难度并不亚于反“落腰包的腐败”。因此,要使惩治“最危险的腐败”能够见到实效,国家应确保纪检机关的绝对执法权力,这样才能使纪检部门在打击惩处“不落腰包的腐败”时,力排各种干扰,行使独立的法定职权。张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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