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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31日电 (王汝堂
彭华)从30日召开的山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山东省已着手全面推行省、市、县、乡四级财政供养农村五保户的新体制,彻底为农村五保户解除税费改革后面临的衣食之忧。
据介绍,建国以来,山东省农村五保工作的性质一直定位于集体福利事业,农村税费改
革以来,由于“三提五统”的取消,五保供养资金来源受到严重影响,据2003年初统计,山东全省五保供养资金由税费改革前的4.36亿元一下跌落到2.14亿元,集中供养人数也由原来的8.85万人减少到5.77万人。由于供养资金的“失血”,出现了大批五保老人应保未保的尴尬局面。
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五保户的生活保障,山东省决定对五保供养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将集体供养为主变为主要依靠财政供养,所需费用由省、市、县、乡四级财政分担。山东省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五保供养的参考标准,初步确定,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省里明确要求各地在10月底以前拿出详细的资金筹集方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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