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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建筑时供暖管线没分户,业主买完房子但暂不进住,业主询问:“我不要求供暖,那我们有没有权利要求不交供暖费?”8月26日,一位马先生给记者打电话咨询情况。
疑问:不要服务,也交钱?
马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03年7月在于洪区大兴家园买了一套房子,这个房子由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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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去年才建好,并开始向外出售,由于房子修建的早,所以供暖管线一直没有分户。今年大兴家园物业开始收采暖费了,而到现在为止才进住了30多户。“我在买的时候就和开发商签有合同,房子买完以后暂时不进住,因此暂不交采暖费。现在开发商撤了,物业却告诉我这钱必须交,如果不交,那我卖房子时就扣留所有证件。我就纳闷了,我不住不采暖怎么能强迫我们交钱呢?到底我们有没有权利不交呢?”
解惑:分户前后有区别
8月26日下午,记者与沈阳市供暖办取得了联系,政策法规处的李部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李部长告诉记者,马先生这种情况是有政策规定的:房子如果已经分户了,业主若不入住可以要求不交采暖费,但是必须先向负责为其供暖的供暖公司申请,然后最好双方签定书面协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而对于马先生这种房子没有分户的情况,业主没有权利要求拒交采暖费用。在房子没有卖出去之前,采暖费由开发商负责交,而当开发商将房子卖给业主以后,无论入住与否,都应由业主继续交纳采暖费用。李部长同时认为,业主与开发商的协议他没有看到,不好做结论,但从供暖角度讲,合同内容应该是无效的。记者赵妍
实习生刘晓兰 特约编辑:宋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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