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总工会和市建委联合下发有关文件,确定今年工会组织要向所有建筑企业“挺进”,最大程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目前在青务工而尚未加入工会组织的15万农民工,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纳入基层工会。把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为农民工撑起合法权益的“保护伞”,有助于解决与农民工有关的
一系列问题,促进青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已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工人队伍构成发生历史性变化———农民工成产业工人主体。随着越来越多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全社会对正确看待和公正对待农民工的问题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强调,当前要突出抓好两件事:一是要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今春以来沿海一些地区发生的“民工荒”,也显示出抓好这两件事的迫切性。
“民工荒”最直接的原因是一些地方的用工环境差、工资待遇低、拖欠克扣工资现象严重,“打工不挣钱”让不少农民被迫离开工厂。而各地普遍存在的“重企业发展、轻工人权益保护”的错误观念,则是引发“民工荒”的深层次原因。一些地方为了保护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对侵犯农民工权益的不法行为不愿管、不敢管、不真管,导致侵犯农民工权益的不法行为不断蔓延。经济发展要以人为本,“劳者得其酬”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那种以牺牲农民工利益来维持企业竞争力的发展模式注定是不能长久的,也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
另一方面,即使在“民工荒”的背景下,也还有一些没有技术特长的民工四处奔波找不到活儿干。它折射出发达地区民工就业的新忧: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产业的升级换代和产业集群的成熟,大大提高了民工就业门槛,那些空有一身力气的民工,面临更加严峻的就业竞争。解决企业熟练工供不应求、而一些农村劳动力进城后无事可做的矛盾,关键是要求劳动力输出和输入地政府,要像培训城市产业工人、教师和医生一样,在新的形势面前积极承担培训民工基本就业技能的重任。
应当说,我市在这两方面都作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不小成效。在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方面,我市取消了全市3万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每学期300元至500元不等的“借读费”;开展了职业中介清理和农民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责令所有建筑业企业6月底前偿清拖欠的民工工资,7月1日以后,不准再欠新账。在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我市建筑工地职工夜校已陆续开课。预计今年全市将有80余所工地开设职工夜校,受教育的农民工将达到10万人次以上。上述措施的实施,料能避免“民工荒”在我市出现。
基层工会在纳入大量农民工后,应当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解决农民工的实际问题,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让农民工感受到工会组织“家”的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