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新闻网 > 城市连线 > 正文
安徽省政府要求民工工资月清月结 从源头防止拖欠
青岛新闻网  2004-06-25 11:35:3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晨报讯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杜绝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通知》,从严格项目审批、严格施工许可证发放、强化劳务分包合同等多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拖欠。

  措施一:通知规定,
凡实行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的,项目审批要审查建设资金来源情况,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批准立项。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措施二:从今年开始,新开工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项目业主在开工前应到金融机构开设工程用款专户,专户资金数额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5%,实行专款专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对不能提供建设资金落实证明的,一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措施三:我省建筑市场须培育信用担保中介机构,建立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和再担保制度,完善工程款支付、建筑劳务工资支付和施工承包履约信用担保机制,形成全省建筑市场信用担保网络。从今年起,按工程建设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市、县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信用档案。

  措施四:工程承包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招用民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得招用民工。同时规定,用人企业每月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用人企业要向民工本人提供工资支付清单,并按规定保留2年。

  措施五:为避免投资失控,通知规定,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双方,不得在合同中签订故意甩项、漏项等,更不得在合同中签订“敞口合同”、“阴阳合同”。

  同时,从今年起,全省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算工程款制度。凡未按此规定执行的,有关部门可以撤销施工许可证。凡今年新开工工程项目,属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的,发生拖欠工程款或由此导致拖欠民工工资,要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

  (宫为厚 穆霞)

  责任编辑 原霞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报业集团服务热线为您提供飞机订票、送票上门,电话:2871111】

  ■ 发表评论
 
内容
 ■ 超级链接
·海尔洗碗机将引领厨房家电市场发展
·百年活力激情涌动 青岛崂山矿泉水
·雅思学校首选----北京雅思青岛分校
·中国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在热招
·英国北方联合大学青岛校区正在热招
·高中毕业生请关注 升学新亮点-华威
·最赚钱的职业,最热门的培训new
·北交大MBA学历学位青岛班热招中
·如何成为中国市场总监/销售经理?
 

 相关链接:


 ■ 站内检索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