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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引进人才新规定 外地高级技工可申请落户
青岛新闻网  2004-05-31 03:06:36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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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为引进高级技能人才,市政府近日决定,从现在起,外地高级技工可申请落户青岛。

    据介绍,根据最近青岛市政府《关于调整简化入市落户条件和办理程序的通知》规定,从现在起,2004年度符合条件的高级技术工人,可由用人单位向位于福
州南路8号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报有关资料申请落户青岛。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说,高级技工申请落户青岛的条件是,在市内四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就业,同时还要符合年龄、工作年限等条件和工种要求。其中对年龄45岁以下并符合其他有关条件的高级技师,除本人可办理落户外,若配偶有接收单位的,也可随迁落户,并且其未成年子女、病残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都可随迁落户。(本报记者刘芳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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