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报讯 个人消费贷款提前还贷要交违约金吗?昨日记者从我市一家银行获悉,该行正在草拟的新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讨论稿)》中加入了新条款:贷款人申请提前还款的,应根据一定比例缴纳违约金,而现在正执行的旧版合同中
并没有类似规定。有业内人士分析,贷款人为提前还贷行为缴纳违约金的日子已经为期不远了。
草拟新版合同
昨日,我市一家商业银行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该行正在草拟新版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讨论稿)》,其中加入了这样的条款:贷款人申请提前还款的,应根据剩余期限和剩余金额按照每月千分之一的比例计收“违约金”,而目前该行正执行的旧版合同中相关条款为“银行因贷款人提前还款所受的应得利息损失,不再要求贷款人补偿”。
记者随后又拨通了我市建行、工行、农行、中行等银行的客户服务电话,得到的回答都是“目前没有接到有关通知”。但是,一名业内人士透露,已经有不少银行将此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上,预计贷款人为提前还贷行为缴纳违约金的日子已经为期不远。他告诉记者,实际上目前大部分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中都有“违约金”条款,只是各银行基于各种考虑暂未执行而已。
提前还贷罚息
据记者了解,事实上,外地部分银行已经开始向提前还款的贷款用户计收违约金了。广东建行从今年1月18日开始对新签订个人消费类贷款合同的客户实行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银行收取违约金相当于提前偿还的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提前偿还的月份来收取。以向银行借12万元一年期贷款为例,在偿还本金8万元以后,如果你一次性提前4个月还清余下4万元贷款,就要向银行交纳4(万元)×1‰×4(个月)=160元的违约金。借款人越早提前还贷,“罚金”越重。
另据外地媒体报道,中信北京分行也开始向“违约”的客户计收违约金了。(见习记者王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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