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04)南民催字第2074号 申请人大连华录影音实业有限公司因其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票号为00184380,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出票日期为2003年9月27日,到期日为2004年3月27日,付款人为中国建筑土木工程公司第四建筑公司,付款行为华夏银
行青岛支行营业部,收款人为中建铝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大连华录影音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特此公告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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