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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向你收一分"糊涂钱" 9月底前收费项目要向社会公示
青岛新闻网  2004-05-25 02:18:20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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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今年9月底以前,我市将全面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市物价局要求,6月底以前各收费单位完成现有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
,严禁将各种越权定价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定价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另外,各收费单位在9月底以前完成设立价格和收费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电子显示器等),向社会公示具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主要内容。

    2002年,我市已经在涉农项目、医疗和教育上实行了公示制度,去年下半年,58个行政事业单位也实行了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今年将全面施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涉及有房地产、供水、供热、供电、电信等行业和单位。市物价局将监督检查公示情况,监督举报电话12358。(记者陈勇通讯员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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