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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欺父母目不识丁 造“遗嘱”设下陷阱骗得房产
青岛新闻网  2004-05-14 13:14:29 重庆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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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渝中区红岩村的82岁老太冉明珍为自己稀里糊涂按下的一个手印后悔不已:2年多以前,再婚丈夫的儿子谎称让其在“遗嘱”上签字,结果大字不识的她却在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上按下了手印,并由此丧失了房屋的所有权。昨日,面临失去居所的冉老太求助律师,希望能够通过法律讨回公道。

  糊涂按印
 

  1988年7月,丧偶多年的她与年龄差不多的张明红再婚。二老拿出各自积攒了多年的积蓄,买下了一室一厅的房屋,夫妻约定,房屋产权登记在丈夫名下,但所有权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2001年11月5日晚,张的儿子张新来到红岩村老人的家中,郑重其实地谈到,“二老年龄越来越大了,应该给孩子留下点书面东西,以免去世后麻烦。”并随即拿出一份已经写好的“遗嘱”大声念道:“我们去世后,现居住此房归张新所有。”冉明珍夫妇均是大字不识的老实人,二老不疑有诈,双双在儿子出示的“遗嘱”上按下了自己的手印。

  没了房屋

  冉老太没有想到,自己当初稀里糊涂按下的手印竟惹来了大麻烦--今年2月,老人房屋所在的片区被列入了拆迁范围,工作人员前往进行房屋拆迁登记时,对方要求查验户主张新的房产证、身份证等手续,老两口被弄得莫名其妙。老人当即打电话向儿子求证,谁知张新竟不耐烦地回敬道:“此房屋早就归我了。”

  随后,冉老太在区房产交易所查询得知,2001年12月,原本属于老两口的房屋已经过户给了张新,工作人员出示了一份关于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其上写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张明红,以1万元的价格将此房卖给张新。”合同署名处有二老按下的鲜红手印。至此,老人终于明白,那份所谓的“遗嘱”原来竟是儿子精心炮制的卖房契约。

  走投无路

  今年3月,老伴张明红又因病去世;不久,儿子张新便恶狠狠地要求其赶快“搬离此房”,身无居所的孤苦老人伤心欲绝。昨日中午,走投无路的冉老太走进重庆汇邦律师事务所求助。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张新电话。得知我们的采访意图后,对方不耐烦地表示,“如果老太婆不再四处告状,我可以答应收留她继续居住。”但张一再强调,“当初手印是她们自己按的,过户问题也说得清清楚楚,根本没有欺骗她们。”(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系化名) 记者 徐其勇 实习生 姜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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