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消息 现在,威海市许多街道是以其他城市名称命名的,如“青岛街”、“昆明路”等,今后这样的命名将被逐步改换,而新建的街道也不再允许出现我国其他城市的地名。
近日,威海市民政局根据威海市的实际情况和《威海市地名管理办法》,提出了城市地名命名新建议,今后威海市的地名要突出本地特点
,反映本地的历史、文化、经济和地理特征。新建城区的城市地名,一般不再使用全国的名山大川、行政区划和城市名称作专名。城区内已有的此类名称,将视具体情况予以保留或逐步更名。街道名称一般应使用具有本地特色的自然、人文地理实体名称或词语作专名。禁止使用外国的人名、地名作专名。建筑物名称应与使用性质及规模相符合,不得使用贬损其它建筑物名称的词语。一般不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词语;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命名的,应先征得该人民政府同意。(记者 李凤 通讯员 刘滨)
责任编辑: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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