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新闻网 > 青岛经济新闻 > 正文
存单约定不明损失百元利息 工行:储户不约定无法转存
青岛新闻网  2004-05-10 02:12:16 青岛早报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早报讯 家住四流南路的高先生昨天向记者反映,他两年前在工商银行某储蓄所存了一万元定期存款,两年的利息一年算了定期,一年却算了活期,利息因此少了近100元,高先生不明白:“银行为什么不给我自动转存呢?”

   &n
bsp;记者就此采访了这家银行分理处负责人,他介绍说,自2001年12月19日更新系统之后,储户必须在定期存单上明确注明约定转存期,比如写上1年,一年后不提钱银行将为其办理自动转存。如果不注明约定转存期,定期存款到期后只能按活期计算利息。(记者杨忠升)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报业集团服务热线为您提供飞机订票、送票上门,电话:2871111】

  ■ 发表评论
 
内容
 ■ 超级链接
·海信“龙虎计划”12日开始启动
·如何客观评价自己的英语水平?
·南开、Flinders大学国际经贸硕士热招
·崂山桃汁——换一种方式健康身体!
·中国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在热招
·英国北方大学联合会预科课程热招
·如何成为中国市场总监/销售经理?
·德国最新“方程式”疗法修复疤痕
·北京交通大学MBA学历学位班招生
 

 相关链接:


 ■ 站内检索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