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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34万领刑11年 贵州省原副省长刘长贵成巨贪
青岛新闻网  2004-05-01 13:36:01 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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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贵阳4月30日电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30日上午公开宣判,一审判处贵州省原副省长刘长贵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刘长贵系贵州省原副省长,曾任贵阳市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等职。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0年,刘长贵在任贵阳
市代理市长、市长、贵州省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非法收受人民币110万元、美元3万元,折合人民币134.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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