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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披婚纱 天津一本科生与博士生假期办喜事
青岛新闻网  2004-04-28 14:04:25 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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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五一长假往往成为新人们操办喜事的首选日期。家住天津的王洋和刘航的婚礼也定在5月1日举行。有所不同的是,准新娘王洋在为婚事忙碌的同时,还要出入一个特别的地方———大学课堂。

    

    王洋今年23岁,是天津师范大学本科三年级的一名学生。准新郎刘航则是一边工作一边攻读天津大学的博士学位。两人相恋近一年,并于2003年10月18日领取了结婚证。作为一对学生夫妻,选择在五一假期办喜事,也是不想为了结婚耽误学业。

    王洋说,选择结婚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既不是为了出风头,也不是一时冲动。虽然还是一名在校本科大学生,但是自己和相爱的人已经具备结婚的条件,也符合法律的规定。王洋还认为婚姻和学业之间不会有太大的冲突,自己不会因为结了婚就不去上课,明年她还准备考研。“先读书再结婚,还是先结婚再读书,我觉得这并没有固定的先后顺序”。

    

    对于两个人准备结婚的决定,王洋的父母开始并不同意。“作为家长,我们和很多人一样都是传统的想法,觉得上学期间结婚可能有些草率。”王洋的母亲对记者说,“他们给我摆了很多理由,说在感情上是认真的,在物质上、学业上、工作上都有充分的准备。听完后,我想现在大学生谈恋爱的特别多,而且有很多背着家里在外租房子同居。与其这样,既然条件也比较成熟了,结婚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法律上也有保障。作为成年人,他们有能力、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对于王洋结婚一事,校方态度是比较谨慎的。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处处长齐建新介绍说,新的《婚姻法》出台以后,结婚不再需要有关单位开证明,也没有对在校大学生结婚作出限制,“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结婚,学校可以不做过多干涉”。

    王洋的几位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态度倒很一致:学生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作为一名成年人,王洋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现在学校的管理是在合法、合理条件下,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权。让学生来决定对自己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这也是以人为本的一种体现。当然,前提是她能认真地完成学业。

    班上的20多名同学都已经收到了王洋的结婚请帖,但在校同学结婚毕竟是件新鲜事儿,大学生对此的看法也不尽相同。大学生吕卓认为对这个事情不应该太介意,既然法律没有限制,一切就应该顺其自然,结婚和学习不会冲突。另一位大学生康哲则认为在校读书,应该以学业为重,结婚必然会分散精力,影响学习。如果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的话,两人仅仅是拿那么一个证、住在一起,意义不大。

    

    山东媒体报道:近日,山东大学出台了关于在校学生结婚和申请生育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符合法定婚龄的男女在校学生可以结婚,符合条件的还可生育。要求生育的已婚学生,必须达到晚育年龄,在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后方可怀孕生育。在读期间生育的,应休学一年。

    武汉媒体报道:武汉大学有关领导认为,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大学生提出结婚请求,学校不必横加干涉。但他同时指出,大学生处在学习的大好时机,应倡导晚婚晚育。

    重庆媒体报道:去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第9天,重庆市就有一名在校大学生结婚,重庆市教委上报国家教育部寻求“对策”。国家教育部高教司的答复是:“大学生可以登记结婚,对重庆这名学生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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