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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女大学生会网友被绑架勒索 尸体惨遭肢解
青岛新闻网  2004-04-22 16:46:04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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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22日电 广州一名女大学生会网友惨遭分尸,凶手抛尸后还向她家属进行勒索,经法院审理主犯被判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去年5月24日上午小艳妈妈接到了女儿手机回复的一条短信息,短信内容是“不准报警,我不想用电话讲。三天内准备18万元,否则……”小艳妈妈根据短信息判断
:小艳可能被人绑架了。两三分钟后,小艳妈妈又收到一条短信息:“报警收尸”。小艳妈妈和亲戚们商议后,到公安部门报了警。之后,绑匪多次就如何交钱与小艳家人谈判,但是小艳的家人一直没有听到小艳的声音。

  6月5日,几个民工在广州市广园东路与广州大道北交界的广深铁路桥下沙河涌边一个又臭又重的行李箱中发现了小艳的尸块。


  6月8日,警方破案。两个凶手供认了他们杀害小艳的过程。2003年5月中旬,曾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河南邓州青年冯明东通过互联网认识了小艳,就想从小艳身上弄点钱花。他和同乡钱李芳密谋作案后,在网上和小艳约好见面。

  6月22日,冯明东和钱李芳从东莞窜至广州。第二天,两人入住天河区某酒店。当天下午2时许,被告人钱李芳到广州大学广园校区门口将被害人小艳骗到酒店房间。当天下午5时许,冯明东趁被害人小艳不备之机从身后用手臂箍住被害人的颈部,欲将其制服以勒索被害人家属的钱财,但遭到极力反抗,冯明东遂用手臂紧紧箍住被害人的颈部,致其死亡。24日上午,两被告人将装着被肢解的尸体的行李箱抛弃于广园东路与广州大道北交界的广深铁路桥下沙河涌边。抛尸后,两被告人多次通过发短信息及打电话的方式向被害人小艳的家属勒索赎金,但未能得逞。

  在法庭上,对杀害小艳的罪行,两被告人供认不讳。小艳的父母则向两名凶手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两人赔偿小艳死亡补偿费等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47.09万元。广州中院审理后依法判处冯明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钱李芳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吴秀云农柳穗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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