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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腐败 全国法院去年对52名法官追究刑事责任
青岛新闻网  2004-04-09 10:12:01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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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4月8日电 全国各级法院勇于自查自纠,查处违纪违法法官决不手软,以廉政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2003年,全国法院共对52名滥用审判权、执行权的法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8日从正在召开的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去年全国法院进一步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完善和细化法官法规定的惩戒制度
,为法官职务行为设置了“高压线”;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或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为法官廉洁司法树起了“警示牌”;最高人民法院专门编印《人民法院廉政手册》,要求全国法院干警严格执行。

  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国法院反腐败斗争形势比较严峻,有的地区、有的法院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今年全国法院将以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为重点,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坚决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建立健全符合法院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解决法院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记者杨维汉 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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