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于26日召开的国务院参事室有关研讨会上,国务院参事及参加了艾滋病防治情况调研的上海市政府参事提出,我国现行法律应充分体现对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保护性措施及反歧视原则,体现我国政府对预防艾滋病的理念、价值和政策,他们建议对已出台的有关艾滋病防治
法律、法规作相应的修改。
参事们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列入今年的修订规划。建议在修订这项法律时,首先考虑法律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权益,以对艾滋病人的关爱为基点,使这个法律成为我国公共卫生法律中的一部主要法律。参事们同时建议国家和地方制订的有关艾滋病防治法规和融合在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条款,均应以这部法律为依据作相应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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