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对数突破6万 创近五年来新高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2003年全市结婚人数达
到60479对,是近五年来首次突破6万对大关的一年!比2002年增加了9914对,增长幅度为16.4%,其中市内四区共有12607对,平度市则高达10321对。
据历年统计,我市结婚登记人数1985年达到最高峰,共有166324人登记结婚。1998年结婚人数也曾出现过一个小高潮,达到58042对。此后的4年持续走低,结婚登记人数平均每年减少4000人至5000人,结婚率也从21‰下降到15‰左右。然而,到了2003年猛增至120958人,增长幅度和人数均创历年登记结婚人数之最。
据市民政部门有关人员分析,此次结婚人数的激增有新《婚姻登记条例》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带来的积极效应,同时也有市民羊年结婚、猴年生子的“肖猴为贵”传统意识的影响。
离婚 去年协议对数翻两番
2003年我市协议离婚对数高达4192对,是岛城有史以来离婚人数增加最多的一年。
2002年仅有1909对,2001年为1722对。其中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的3个月,离婚人数密集度之高史无前例。
据统计,市内四区去年有2309对鸳鸯分道扬镳,约占到全年离婚总人数的55.1%;创纪录的则是市南区975对,五市中平度最多,达到454对。
年轻夫妇离婚率攀高
特点:冲动之下轻率离婚
前几日,一对吵吵闹闹的小夫妻到李沧民政局办离婚。工作人员一看结婚证,两人结婚才一个多月。5分钟后两人手中的“红本本”就换成了离婚证,不料不到一刻钟,女方便嚎啕大哭着说:“我只是说说而已,你们怎么就真办了,再说也办得太快了!”让工作人员哭笑不得。“年轻人对婚姻充满幻想,稍不如意便赌气吵闹。新《条例》实施后,因离婚手续大大简化,导致一些年轻夫妇更容易在冲动之下轻率结束婚姻”。去年10月至今,各婚姻登记处办理的一千多件离婚手续中,有近20%的双方年龄在30岁以下,比过去增长1倍。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顾海音说,过去在民政部门办离婚,工作人员一般先进行调解,此后夫妻俩要回家等待1个月后才能拿到《离婚证》。而在这1个月的“冷静期”内,会有近三成夫妇重归于好。
在近年来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年轻夫妇的比例也攀升很快。市南法院婚姻家事合议庭的孙高红法官认为,现在年轻人的家庭责任感逐渐淡化,较少顾及对方的感受,一旦新组建的家庭不善经营,不断产生矛盾和摩擦,必然会损害夫妻的感情。孙高红说,在这类案件中,孩子受到的伤害是最大的,因为考虑自己今后的婚姻生活,年轻夫妇一般谁都不会主动去“抢”着抚养孩子,由此也将带来一系列难以处理的社会问题。此外,在财产分割中,房屋纠纷渐成“焦点”。
中年人成离婚的“主流”
主因:追求婚姻质量
梁女士最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因为长达10年的痛苦婚姻终于被双方理性地、静悄悄地画上了句号。12年前,刚满26岁的梁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30岁的刘先生,相识不久两人便步入婚姻殿堂。不料婚后没几年,梁女士越来越觉得与丈夫难以沟通,甚至有了孩子后两人还天天冷眼相对,最后分居。据最新资料显示,像梁女士这样的31岁-45岁的中年人在离婚人数中占据“主流”,去年主要集中在男平均41岁、女平均38岁这个年龄段,分别约占全年离婚总人数的64.1%、59.9%。
此外,中年夫妻也一直是法院离婚案件的“主体”。孙高红法官分析说,由于中年夫妇的事业、经济状况相对稳定,尤其是近年来他们的婚姻观念产生了新变化,从过去“得过且过”的守旧观念发展到现在更加注重婚姻生活质量,摆脱单纯的物质依存,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满足已成为中年群体“劳燕分飞”的主因。
财产分割趋于理性
更多夫妇选择“协议”离婚
据记者从市南法院了解到,近年来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变化幅度不大,从2003年11月至2004年3月的案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甚至有下降的趋势,这与各婚姻登记处离婚人数激增形成了鲜明对比。对此,顾海音解释说,新《条例》放宽了离婚限制后,不少过去需要对簿公堂的夫妻,可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心平气和地协议离婚,最主要的是离婚不再需要单位证明和盖章,使不少过去对离婚望而生畏的中年群体,得以在隐私完全得到保护的前提下,静悄悄地、顺利地开始新生活。
另一方面,由于近年来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原本产生最多的财产纠纷有所减少,越来越多的夫妇会更加理性地决定财产分割,从而选择“协议”离婚。
撰稿/摄影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