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报讯
因顶包而留有案底的谢霆锋,虽然在去年10月1日被高院驳回其上诉,但他仍未气馁,为求洗底,不惜上诉至终审法院。
谢霆锋于2002年10月,被裁定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判社会服务令240小时,他
现已完成社会服务令,同案的警员刘志伟则被判监半年。前日,谢霆锋正式通过资深大律师清洪入禀终审法院,要求作推翻定罪的申请。
谢霆锋和刘志伟于去年11月1日同被定罪后不服上诉至高院,但均被驳回。谢霆锋于上次被驳回上诉后,曾透露因为尊重父母和律师的意见而提出上诉。至于刘则于上月底获准上诉至终院。终院认为,原审裁判官在处理污点证人成国定的口供方面,可能有严重的司法不公平之处,准许刘提出上诉。(泰渔)
谢霆锋“顶包案”大事回顾
2002年3月23日凌晨,谢霆锋驾驶私家车将红棉道护栏撞毁,串谋由成国定“顶包”为驾车司机。舆论哗然,称之为“顶包”丑闻。
5月8日,法院宣布前英皇集团司机成国定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成立,被判入狱4个月。
6月17日,谢霆锋被控串谋妨碍司法公正案再度开庭,谢霆锋与同案另一名被告刘志伟均否认指控,法庭宣布将此案押后至9月19日再审。谢霆锋获准以5万元现金保释外出。
10月2日,香港西区裁判法院裁定,香港艺人谢霆锋和警员刘志伟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暂押羁留中心。
11月18日,香港艺人谢霆锋顶包案今天作出复核裁决,裁判官维持原判,即谢霆锋要做24个小时的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