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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
昨天下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山东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山东厅审议了宪法修正案草案。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代表在审议时发言,他说,集中集体的智慧,把宪法修改好固然十分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培养起来,让宪法真正步入我们的生活;宪法的生命在于适用。
杨伟程说,宪法是一国之根本大法,维护宪法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宪法的地位虽然至高无上,但其内容必须与时俱进,必须及时加以总结和修改。建国50多年来我们已经对宪法多次修改,现行宪法就是建国后的第四部宪法。改革开放以来的每一次修宪,都是对党领导全国人民伟大实践的深刻总结和概括,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修宪本身就是依法治国的体现。党的主张通过法律形式肯定下来,有利于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有利于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杨伟程说,长期以来,我们对宪法比较陌生,认为它与自身关系不大。其实宪法作为最高法,在我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影响无处不在,如每个公民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享有平等权、受教育权、劳动权、休息权等,不容侵犯;宪法是可亲可近的。长期以来,我们还习惯于把宪法看成一种文献,而忽视了宪法在司法中的具体作用。宪法首先是一部法律,它具有法的属性。现在一些不同程度的违宪现象仍然存在。目前法律界有一个共识,就是要重视宪法的法律功能,使宪法进入司法程序。在我国目前法律、特别是与宪法直接相关的民权法还不完备的情况下,有条件、有限制地让法院适用宪法来处理一些涉及宪法的案子,十分必要。
杨伟程说,要学习宪法,了解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培养宪法意识。法律的权威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当宪法确实成为规范政府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终依据的时候,当老百姓从生动活泼的现实生活中感到它管用、能解决问题的时候,当人人都能意识到自己是主人、法律上的被保护者,并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来保障权利实现的时候,宪法必定能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权威性,治国安邦的巨大作用就能充分发挥出来。(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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