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报讯
岛城供热单位将打破“各自为政”的状态,设立统一的服务标准。记者昨天获悉,我市《城市供热服务质量要求》从下月1日起实行,《要求》为各供热单位列出了保证用户供热的“硬杠杠”。
《要求》规定,采暖期内供热用户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厨房不得低于10℃(按分户计量结算的除外;单位已签
订供热合同的按照合同执行)。《要求》还指出:采暖期内供热企业应建立用户室温检测点,用户发觉室温低于标准或突然停热,应及时向供热单位通报,供热单位应于24小时内入户测温,同时检查原因,立即整改。
《要求》还规定,供热设施在供热中出现跑冒滴漏等“热事”,各供热单位应在24小时内修复完毕,报修处理及时率应达到100%。(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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