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长期从事组织工作研究,我发现一个有趣反常的怪事:一些干部口碑很差,作风恶劣,如霸道、以权谋私、乱搞女人、胡吹蛮干、惯于整人等,甚至可说“怨声载道”,可提拔干部的考察组一来,一片“叫好”声,除了与其扯破脸皮“深仇大恨”者反映其劣迹,大部分人“锦上添花”,少部分人应付或沉默,但决不反映其缺点。以前意见颇大,上级真来时却鸦雀无声了?原因很复杂,有的人早盼此君快滚蛋,甭管什么方式都行;有的人深谙官场“秘诀”,认为考察走个形式,说好说坏都没用,关键是领导“说你行,你就行”,何必提意见得罪人?有的人甚至不信任考察组,认为考察组与提升干部“穿一条裤子”,提意见不是找死吗?必遭报复打击。这样的考察结果都不是群众意见真实表达,失真失实。像张二江、李真之流考察时肯定评价甚高,才使他们春风得意一路飒升。前几年王宝森出事后,有些人埋怨中╳部地方局考察干部失真,地方局的同志倍感冤枉说:“当初考察时,听到的都是好话”,其实王宝森口碑差,劣迹斑斑,只因是陈希同红人,谁敢说一个不字。
联想到正在积极贯彻执行的《干部任免条例》,因不敢讲真话,那种热热闹闹走过场,程序分毫不差,材料一点不少,但考察失真的事情可能仍免不了发生。从历史上看,这种违心事太多了,像文革中开除刘少奇党籍的决定;“九大”关于林彪为接班人的决定,“十大”关于王洪文为接班人的决定等,程序上完全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都是“少数服从多数”,好多决定都是“一致通过”,开除刘少奇党籍只一票弃权。不能说没执行民主集中制,现在的解释说“违心”,这和不向考察组说实话是异曲同工。
我们顺藤摸瓜,想想为什么不敢说?文革中傻瓜也知道,谁敢提反对意见,就是“三反分子”,无异于政治上自杀,弄不好小命都没了。现在打成反革命的风险小了,但得罪了领导,给你一双小鞋,治你一辈子,还是平常事。一般人不会“幼稚”到有什么就说什么的地步,他们更相信现实生活带来的经验教训(得罪领导吃大亏的事儿太多了),而不是书本上光辉灿烂的理论,只相信书本理论的是书呆子。
这些事实都说明:一是,群众不敢说真话的考察不管多认真,也徒具形式,必然失真,高层真心实意想了解真相都不可能了解到。说到底是党内民主制度不健全,说真话成本太高,故不敢说真话;缺乏健全的党内民主制度的保障,条例也好、规定也好,都不可能贯彻落实。这并非否定《条例》的作用,而是强调,要执行好《条例》,必须从更高的战略更深的层面――党内民主制度上考虑问题。二是,执行《条例》的基础和前提是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完备的党内民主制度是党内民主的根本保障。像《条例》出台前已有《暂行条例》,内容基本相同,但仍出现了张二江、李真等大批贪官,说明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表面原因是《暂行条例》贯彻不力,深层次决定性原因是党内民主不健全。当务之急要在党内民主制度上下大功夫,原有的民主制度好多都没落实,需要真正落实;而制度创新尚有很大的拓展空间,需要一大批具有政治智慧的政治家与时俱进,创制大批民主制度,创造一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的民主环境,人们敢讲真话,敢暴露真实思想(即使说错了也不怕),考察才能听到真话,《条例》才能贯彻好。
人民网 (网友:老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