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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
额度取以下规定及计算结果的最低值
1、可贷额度=(贷款人及配偶计缴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总额)*12(月)*贷款年限(年)*40%+借款人及配偶贷款期内尚未计发的住房补贴。
2、可贷额度必须在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合同金额的70%以内。
3、最高额度: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每年年初公布,1999年定位15万元。
二、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
三、借款认购买自住共有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5年。
四、借款人为棚户区拆迁安置的,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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