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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提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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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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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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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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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规划许可证或施工执照原件
2、 房屋平面图和配置图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申请人申请书
5、墙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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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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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使用证明
2、 规划许可证或施工执照原件
3、 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原件
4、 竣工验收证件原件
5、 房屋平面图和配置图
6、 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 申请人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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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初始登记由房屋所在区房产管理出受理;
2、 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 工作时限:符合规定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完毕。
三、 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2元收取登记、测绘费;每证10元收取工本费,每证5元收取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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