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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10多亿 又一神秘“赖氏”家族惊曝广州

http://www.qingdaonews.com 2001-10-29 15:30:44

资产10多亿 又一神秘“赖氏”家族惊曝广州

据《广州日报》(刘志华 黄勇 李桂文 摄/邱敏 王子恒)报道 10月27日,广州日报用大篇幅对违抗禁令的地下采石场作了报道。但是,报道似乎并没有对两家采石场产生任何触动,反而还有愈演愈烈的势头。两家采石场竟置广州日报强大的舆论监督于不顾,其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在作祟?为此,广州日报记者连续两天作了进一步调查。

老板不怕曝光依然狂挖石

昨日进一步的采访让记者更加震惊,白云区太和镇穗华采石场的老板和花都区狮岭镇山前大道采石场的老板竟是亲兄弟。采石场民工告诉记者,非法采石场的老板姓赖,是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而事实上,赖某总共有6兄弟,其中4人都在经营采石场,除了白云区和花都区的几大采石场外,在增城和清远还有几家类似的采石场。

但是,广州市政府有关关闭原市属8区及特定管理区采石场的禁令颁布快有两年的时间,为什么这几兄弟现在仍能够安然无恙地将这些采石场照开不误?据知情的村民介绍,因为他们两兄弟手中有几大“法宝”:

神秘赖氏“法宝”之一:关系网非常广

一位对赖氏兄弟十分了解的振兴村民向记者列出了与赖氏兄弟称兄道弟的一大堆官员名单,其中不乏来自要害部门的。

这位村民回忆介绍了当时花都区狮岭镇3家采石场进驻的情况。1998年,赖氏兄弟的老四找到村里,要求在山前大道旁的盘古山开采石料,由于那时村里已经有一个集体企业性质的采石场正在营运,所以村里没有答应老四的要求。没想到1999年上半年,老四带着上级某办公室一位负责人来到该村,威胁说:“如果不让赖氏老四在盘古山进行采石生产,那么也就要将该村仅有的一家集体采石场关闭。”最终抵挡不住来自上面的压力,他们不得不答应了赖氏老四的要求。

但就在此前的1998年8月23日,国家林业局转发落实了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自《通知》颁布之日起,立即无条件地停止一切在林地上进行的开垦活动。对《通知》下发后,仍继续进行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一定要从严从重处理。

令村民更加没想到的是,答应了赖氏老四的无理要求后,麻烦接踵而至。在1999年7月份签订的合同中,准许赖氏老四开采的范围是10.07公顷,这10.07公顷当中还包括村里集体采石场已经开采了的1.3公顷。但是,等到花都区林业局来测量划定合同中规定的范围时,竟将村里开采的1.3公顷山地测量成了6.3公顷,也就是说,有近4.6公顷没有开采的山体无偿被赖氏老四给侵占了。到现在赖氏老四在盘古山开采的山体范围早已超过了合同中规定的10.07公顷。一村民愤怒地说:“范围太大了,估计有近20公顷。”这位村民还告诉记者一件几乎附近10多个村庄的村民都知道的事情:2000年8月15日,花都区狮岭镇政府办、国土所、林业站和矿产站的人员到山前大道周围的非法采石场检查,检查的结果是,其它采石场不得不关门,而拥有花都区最大采石场的老板赖某却若无其事,还从广州市白云区调运了几台采石器械过来,不到半年,其规模比以前大了几倍。还有村民告诉记者,他们不时看到有一些领导来赖某的采石场“参观”。

神秘赖氏“法宝”之二:家族资产达到10多亿

昨日,记者在调查采访中了解到,赖氏兄弟在花都区港口有一处基地,专门负责水路向珠三角出售各类石料,记者当即前往花都港。以下是记者和石料基地姓郑的主管的对话:

郑:“你们是哪里的,来买石料?”

记者:“我们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需要买大量的石料。”

郑:“要多少,数量大不大?”记者:“做房地产,你说要的数量大不大?”

记者:“你们一天可以送出多少货?”

郑:“晚上装货的话,大概可以装1800方吧。如果是白天也要干活,一天可以装3000方。只要你要,我们随时可以从花都区狮岭镇前进大石场调货过来。什么时候要,我们什么时候就可以给你供货。绝对讲信用。”

记者:“多少钱1方?”

郑:“30元。”

记者:“这么贵。我还是直接和你们的老板谈更好。”

郑:“这样也好,我们老板叫赖×,他们有6兄弟,在广州市非常有名的。”

记者:“听说你们老板很厉害,很有钱。”

郑:“那当然,没看到那么多采石场都被广州市政府关闭了吗?但我们赖老板有能力摆平各种关系的,不可能关到我们赖老板头上来的。至于有钱,他们4兄弟光投资几个采石场的资金就有一个亿了,他们不仅仅就只是做采石场生意的,还有房地产、餐饮、酒店等。如果6兄弟资产全部加起来,估计不会少于10个亿吧。”

另据村民反映,赖氏兄弟出手相当大方。村民们说,在盘古山被开采之前,上面有很多村民的祖坟。为了不引起村民的怨恨,赖某每迁一座祖坟,便拿出10万元作为补偿。

还有村民告诉记者,赖氏兄弟经常在他们面前吹嘘,他们赖氏经营的××实业有限公司在广州市白云区的白云堡购买了1.3公顷土地,每个兄弟都有几套价值几百万元的别墅。另外,赖氏兄弟家里还雇用了10名家庭教师和10多名保姆。

神秘赖氏“法宝”之三:软硬兼施威胁村民

据了解,目前山前大道旁有几个村庄正和赖某的非法采石场打官司。为了平息这场纠纷,赖氏老四先是利用各种诱惑想方设法劝村民放弃这种想法。当发现这种方法行不通时,赖某找到几位村民代表威胁说,“如果你们执意要这样,你们有没有考虑过你们的家人?到时如果发生什么意外,别怪我们没打招呼。”

赖氏老四多次对村民说:“你们其实根本不用计较我们这里的采石场,因为我们的利润大头并不在这里。要知道我们在其它地方一个采石场就可以抵上这里几十个这样的采石场。更何况,‘穷不与富斗,民不与官争’,如果你们一意孤行的话,最终吃苦果的还是你们这些人的。”

一自称胆大的村民说:“开始很多村民都坚决表示一定要赶跑赖氏老四的采石场,但被他们多次威胁恐吓后,一些村民退缩了。毕竟,他们的来头实在是太大了,村民根本抵挡不住。”

采石头场之村民控诉:农家墙壁被震裂

记者来到前进采石场旁的前进新村,深受采石场之害的村民们一见记者便纷纷围上来投诉,新村仅有10余户村民,但许多农家的墙壁都被震裂,睡在小床上的孩子会被震下地;而采石场造成的粉尘污染更让人受不了,村民们中午擦好的桌面不久又是一层白色粉末,一旦刮风,整个村子就像受到沙尘暴的袭击,眼睛都无法睁开。

踩着满地的沙尘,村民们将记者带到采石场下的一个水塘边,这里原是一个小型水库,可以维持3000多人口的前进新村的灌溉用水,水深可达4米多。但自从采石场开工之后,植被被严重破坏的山体泥沙随着雨水渐渐流入水库,甚至连建好的隔离石堤都被冲垮,冲下来的泥沙在水库边形成一块干裂的“冲积平原“,“现在水库就像是一个小池塘,最深处仅1米多深。”

因为这些采石场,前来该村洽淡投资意向的几家外资企业纷纷打了退堂鼓,“有了这些采石场,谁还敢来投资?”一村民说:“从山前大道建成到现在,估计已经有10位台商和四五位法国客商都打算在这里投资建高科技研究开发基地,但到现场看到在官员嘴上美丽的盘古山竟是满目疮痍后,便将计划撤消了。”

一知情村民向记者透露,采石场一个月光炸药就要七八十吨。说起前进村与赖老板签订的采石合同,是在1999年7月由花都区有关部门批下来的。而按照其目前石场的开采规模,远远超过了原来审批的合同规定。现在村民们已经认识到采石带来的巨大危害,纷纷要求停止这种贻害子孙后代的短视行为!

采访三部曲之一:“绿眼镜”与“安全帽”围堵记者

10月28日上午,记者一行三人再次前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穗华采石场。

我们的车在石场入口处被拦下来,一年轻人问:“来干什么?”

“买石头,我们先来看看货。”

对方手一挥,车直接朝挖掘作业处开去。

在明显人为挖掘出的一处“悬崖”边,记者朝下看,只见数十米深的“谷底”有两台履带挖掘机在四处刨挖,一些卡车则忙着外运。好好一座山,已经被挖出一个大洞,难看,更加危险。

见此“生产”景象,摄影记者立即拿出相机拍摄,其他人则用身体和报纸为他掩护。而在不远处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人朝这边观望。由于不满意既有效果,记者迅速奔回车内更换镜头。刚刚拍完,一个骑无牌摩托车的男人即来到我们身边。或许他看见了相机,便大声问:“拍什么拍?把相机给我。”

为避免麻烦,记者上车准备下山。该男子绕着采访车转了几圈并向车内张望,显然想寻找相机。当车开到石场入口(也是出口)时,一群打手模样的人组成人墙挡住去路。在以下的“精彩表演”中,戴绿眼镜的中年男子、戴安全帽的中年男子、穿黑西装的年轻男子(分别称为“绿眼镜”、“安全帽”、“黑西装”)领衔主演,做出了一场好戏。

“绿眼镜”:“把相机拿出来。”记者:“什么相机?没有啊。”

“绿眼镜”:“我们有人看见你们拍照,拿出来!”

记者:“我们是来看石头的,没有相机。”“绿眼镜”:“把车开到那边,下车!”记者都不下车。

“安全帽”:“你们到这里干什么?谁让你们来的?把工作证拿出来!”

“绿眼镜”注意到记者车上的“市委大院出入证”,厉声质问:“这是什么?有没有工作证?拿出来!”

记者坚称没有。

采访三部曲之二:“黑西装”与“安全帽”胶卷被夺

此时已有十几人将采访车团团围住,“安全帽”将两扇车门打开,向内张望:“把驾驶证和行驶证拿出来。”非常不巧的是,司机竟然忘带两证。

这时一直在旁叽叽咕咕的“黑西装”不耐烦了,手伸进车内直指记者:“把报纸下面的包拿出来!”

记者说:“你要看我的包可以,但你要先出示你的证件。”

“黑西装”大怒:“王八蛋!你到这里窃取我们的商业秘密,还要我们出示证件!”

“黑西装”示意身边的打手上前夺包,记者说:“你们别乱来,不要把事情搞大。”

趁着混乱,记者打电话给报社同事,请他们代为报警。这边我们想尽办法拖延时间,但显然对方想的正好和我们相反。

“绿眼镜”:“你们到底是哪里的?把证件拿来!”

而“黑西装”和“安全帽”已失去了耐心,他们一直用手指记者逼问。

让记者万分惊奇的是突然出现了一个“同行”!这时一个男子端着一台不错的数码相机对着采访车和记者拍了起来。“绿眼镜”还提出要和我们合影!

“黑西装”拿走了记者的身份证,“同行”立即用数码机拍下。

看起来年纪稍大的“安全帽”更暴躁,他强行拉开左后车门,指着摄影包说:“拿出来!你们这样有什么意思!”

无奈摄影记者说:“你们要想清楚,随便开记者的包你们能负责吗?”

“黑西装”想也没想就要拿过相机,记者说:“别动,我的相机很复杂,还是我来。”

记者退出胶卷,“黑西装”一把拿过,再也没有还给记者。

在确认没有“异物”后,“绿眼镜”开恩了:“你们可以走了。”至此,记者被扣留近2小时。

采访三部曲之三:一位知情线人提供细节

在回程的路上,记者看到一辆警车朝采石场方向行驶,便调头追去。在山上土路,采访车迎面碰上了刚才停在采石场的“粤AM1888”白色奔驰车正匆匆离开,“绿眼镜”赫然在座。

记者与先我们而到的警察谈了发生的事后,两位警察带我们去要胶卷。他们大声问围观的民工:“谁拿了记者的胶卷?”

此时,“绿眼镜”、“安全帽”、“黑西装”以及其他脸熟的人都消失了。警察无奈,我们也只好离开了。

经多方联系,我们终于找到了一位知情的线人。他从1993年开始就和采石场的赖姓老板打交道,他向我们提供了诸多细节:

——1993年,赖老板还没什么气候,他老婆还要帮着采石呢!

——以前采石场多,销量不大、价钱不高。可是赖老板没过几年就发了,原因就是那时候政府开始限制开采石场,而赖老板不知用什么办法,别人的都关了,他的还可以开。

——以前一车石头100来元,现在300元:一车石粉5块,现在200元。你说他赚不赚钱?听他手下的主管吹牛,说他买发电机就花了1000多万元。

——原来我在他的石场干活,他们常改变上班时间。后来我发现,有人来检查:9时来检查就通知我们10时上班,3时检查就要我们2时30收工。不知道他们消息怎么这么灵通。

——多的时候,采石场每15分钟就要出6到7方石头,可以装满一辆东风大卡。他们炸山的炸药更吓人,一卡车一卡车运来。

——你们去的那个采石场有一年多没放炮了,因为他们把供应3年的石头都炸好了。

广州白云区石场仍加紧生产

“地下采石场”报道推出当天,数十份《广州日报》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前大道两旁的10多个村庄被广泛传阅,看到本报报道的村民不断给本报打电话,反映村庄附近被曝光的地下采石场仍旧在加紧生产,其繁忙程度比曝光前还要严重。

昨日记者再次迅速赶到现场,在采石场的进口发现,一辆接一辆的大卡车卷起滚滚黄尘不断从采石场出来,其数量远远多于以前。这些大卡车中,很多挂着“鲁××××”的牌照。村民说:“这是一个车队,也是专门为一家施工单位服务的。每天要这么多的石料,可以肯定这个正在进行的工程一定很庞大。”

下午5时,在场面与三峡工地有几分相似的白云区太和镇东平村大山塘采石场,记者看到,这里对于本报的报道同样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不到10分钟,已经不下20辆大卡车来来去去。

花都石场山头寸草不生

昨天中午,记者驱车沿着花都区山前大道走,发现这里的石场几乎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在花都区狮岭镇山前大道旁,十几公里绵延的山体被一个个采石场破坏得面目全非,仿佛一个个难看的疮疤。

在“旗新石场”,记者注意到,石场的入口处竖着一块“放炮警戒区”的告示。爬上山顶往下望,几台庞大的输送机顿时变得非常渺小。这个山头已经被炸掉了一大半,上面光光的山头稀稀拉拉地种了小树苗。村民气愤地说:“原来一片绿林的山头现在变得寸草不生,都是采石惹的祸。现在光秃秃的黄土山面,种树能不能活都很难说。要等树长起来,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

“旗新石场”不远处还有一个“双龙石场”,从山前大道往山里走进大约一两公里,前面就是一个水库。“双龙石场”居然开在水库旁,而不远几十米处的山坡上,供应附近百姓生活用水的水厂赫然在目。

由于石场常常要炸山,附近村民一直忐忑不安:万一爆炸产生的巨大震动破坏了水厂的隧道后果将不堪设想;另外,采石过程产生的严重灰尘污染,令村民对水厂的供水质量忧心忡忡。

资料: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二)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三)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四)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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