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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喝茶被烫伤 珠海一市民获赔1.5万元
2001年10月23日 11:08:56
   本报广州消息到酒楼喝茶,没想到被“茶博士”加水时烫伤。经过珠海市消委会两个多月的调解,该酒楼与被烫伤的小姐达成赔偿协议,除了医疗及营养费外,酒楼还要付1.5万元的一次性赔偿金。

  日前,珠海拱北某酒楼的一位服务员正给客人送茶水时,冷不防被身后玩跑的小孩撞到,开水泼溅到喝茶的阿霞身上。酒楼立即派人将阿霞送医院治疗,并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等。9月27日,阿霞自行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伤残鉴定。经鉴定,阿霞烫伤程度为不致残;在穿泳衣时,外观有影响。随后,她投诉到消委会。10月19日,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酒楼向投诉方支付一次性损失补偿费(含误工费、整容费等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1.5万元;投诉方收取赔偿后对此事不得再追究被投诉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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