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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自削权柄”
百余项审批项目仅余8个
2001年10月10日 03:51:55

本报记者段晓东

本报讯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原属该委直接管理的118个行政审批项目,通过取消、调整,目前已被一举削减至8项,另外有23项原委管审批项目,也被全部下放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在市建委“自削权柄”,近100个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的同时,一个更加注重效率、崇尚服务的全新的政府部门正在悄然出现。

  据了解,市建委此次前所未有的大幅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通过6种方式来实现。第一种方式是取消非法定审批事项。如防盗门窗是否具有防盗功能需要核准,这不属于建委法定职能,予以取消。第二种方式是降低审批门槛。外地施工企业入青过去需要入市许可,现在取消,享受“市民待遇”。第三种方式是弱化属市场调节的职能。过去工程招标投标规定评优工程加分,这类明显弱化市场调节的行政干预此次也被取消。第四种是剥离非政府职能,将一些社会职能委托给有关协会承担。第五种是下放权力,把建筑管理的23项审批事项下放给建筑工程管理局。第六种是还权于企业,属于企业行为的由企业自己管理,建委不再审批。(本报记者段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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