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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
严禁国庆期间公款旅游吃喝送礼
2001年09月28日 04:44:48

本报记者

本报讯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制止国庆节期间用公款旅游、吃喝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通知指出,国庆节将到,全市各级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洁意识,坚决制止用公款旅游、吃喝送礼等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准接受以各种名义和形式安排的公款旅游活动和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费用;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机乱发钱物和滥发各种礼品;领导机关不得向下级索要、接受礼品,下级单位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向上级机关及领导干部送礼;严禁各种形式的公款大吃大喝及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赠送和接受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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