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刘秀田在任平山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卖官”,先后19次收受下属14人为调整职务和阻止他人任职送去的现金16万元,金条一根,价值15300元,赃款、赃物共计价值175300元。鹿泉法院9月10日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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