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原胶南市教委主任侯某与其妻李某,利用给学生定做校服之机,收取厂方贿赂被查处。昨天,侯某夫妇被检察机关以受贿罪起诉至市北法院,此案将择期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在公诉书中称,侯某1998年至2000年在任胶南市教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胶南神州服装厂定为胶南市校服生产定点厂,接受该厂厂长贿赂6万元。今年3月,该厂厂长因涉嫌贪污被查处,侯某与其妻将其中5.6万元捐赠给了胶南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此外,侯某曾利用征订少儿杂志之便,先后多次接受某杂志社负责人以“审读费”名义赠送的人民币2.5万余元;在任胶南市职业中专校长期间接受某公司赠送的电脑一台。(宋振涛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