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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首例婚内强奸案一审宣判 平志红被判刑4年
2001年09月13日 01:34:49
新华社太原9月12日电山西省首例婚内强奸案日前在长治市壶关法院一审审结,平志红犯有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山西商报》报道,平志红系壶关县晋庄镇人,经人介绍与同镇冯某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不和,经常打架。2000年3月,冯某将平志红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同年10月19日,壶关法院作出判决,准予离婚。平志红不服,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间,冯某于2001年1月12日持未生效的一审判决书与晋庄镇李进兵登记结婚。

  得知冯某重新登记结婚,平志红于2001年2月5日纠集平振科等人携带木棍、铁丝等到李进兵家,将正在睡觉的冯某抢出,并将其强行带到平顺县一亲戚家中。2月10日至2月22日,平志红等人又将冯某分别转移到太原、太谷、榆次和长治等地,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17天之久。在这期间,平志红多次强行与冯某发生性关系。

  壶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平志红等人限制冯某人身自由长达17天之久,已构成了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期间,平志红违背冯某的意志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最后,壶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平志红有期徒刑3年,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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