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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时报:为何只提醒民工

  不久前,杭州某十字路口挂出一条横幅,引起不小反响。这条横幅宽约两尺,长约40米,过街悬挂,上面写的是:“外来民工,请爱惜自己的生命,别横穿马路”,制作单位落款为西湖区某交警中队。

  这条横幅引起了不少“外来者”的不满。这些外来者不仅仅是“民工”,有的是生意人,有的是毕业分配来杭州的,还有应聘到杭州工作并已经成为“白领”阶层的人士。一位姓张的先生说:“我也是外地人,去年从广东惠州到杭州来做生意,现在已买了房子。虽然已经不是民工,但我也是从民工起步一步步干出来的。这条标语表达出的意思好像有些歧视外来人员。”

  这条横幅前半句是废话,因为人都是“爱惜自己生命的”,生命都是平等的,“外来民工”也不例外。如果硬说外来民工是不爱惜自己生命的,那么恐怕是横幅语句制作者自己认为民工的命不值钱、比较贱。后半句倒不是说“外来民工不许过马路”,而是说“外来民工别胡乱横穿马路”。问题是,在众多乱穿马路者中,干嘛就把民工给单拎出来,给予“温柔提醒”和“特别待遇”?

  对外来民工潜意识里的歧视、骨子里的蔑视,时不时在“城里本地人”的心中冒出来,这是不争的事实。前段时间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就是北京一老太太斥责外来民工:不好好种地,到城里来乱跑什么?民工进城,可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来乱跑,而是到城里干一些辛苦甚至“下贱”的活,其中不少是城里人不愿干、不屑干或者是不会干的活。与北京那个老太太不同,杭州有的“职能部门”已经“集体有意识”了。

  民工进城,他们的“国民待遇”如何?高不可攀的“城里户口”当然是可望不可即,孩子读书还得交一笔昂贵的“赞助费”,这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待遇”;年年月月要交“暂住人口管理费”,也是一种待遇,时时提醒你,你是“暂时住住”的;请你不要乱穿马路也是一种待遇,如果条件允许,说不准让你到“民工过马路培训班”好好学习几天,是一种更好的待遇,当然,学费还是要收的。

  不是说所有的城里人都如此看待外来民工,有智识者对杭州这条横幅就颇有看法:一位女士说,“我作为土生土长的杭州人,看了也很惭愧”;一位大学老师则认为这种做法绝对是错误的,因为没有关照到民工的自尊心和独立完整的人格尊严;杭州某电视台一位退休员工说:“我在这里生活了40多年,我深切感觉到杭州之所以不能发展得更快更好,一个直接的原因就是有些杭州人骨子里的这种排外情绪!”今年初,杭州把设立多年的“人控办”(控制外来人口入杭州的机构)撤了,改设为“引进办”,尽管这是针对“人才”才予以“引进”的,但应该说也是个不小的进步;可是,如何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外来民工对城市发展进步所起的重要作用,看来还有待时日。

  就在不久前,有一个来自外省到杭州干活的民工留给我极深的印象:杭州连日高温,马路在接连开膛剖肚,挖沟的民工头顶烈日挥汗如雨,一民工口渴难耐,拿了一个脏兮兮的空纯净水瓶,在边上一食品小店请求店老板开一开自来水龙头,给他接一点水,店老板爱理不理。我看不过去,便擅自动手拧开了水龙头,给放了一小瓶自来水,店老板还朝我翻白眼睛。这些天,门前的路修得差不多了,民工也不见了身影,假若这些为杭州修马路挥汗如雨的民工看到那条“规劝”他们不要“横穿马路”的横幅,不知会作何想。

  现在,有关部门已经将这条横幅撤掉了,但留给人们的思索似乎没有就此“撤消”。

《中国经济时报》 200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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