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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一家法庭宣判――81岁邪教徒纵火有罪
2001年09月04日 10:51:15
新华社今晨专电加拿大一个邪教团体现年81岁的成员玛丽·布朗8月30日被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市的一家法庭判定有罪,原因是8月5日在温哥华以东的一所社区学院内纵火,严重毁坏了学院的一座大楼。

  据来自温哥华的报道,布朗属于一个名为“自由之子”的邪教团体,而该团体成员在抗议公众对其“迫害”的方式居然是纵火和当众赤裸。以布朗为例,在法庭上就面无表情,为期两天的庭审过程中始终拒穿衣服。

  辩护律师称,布朗纵火时只是想有一个“小小的象征性表示”,但却失控造成了重大危害。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庭法官马克·麦克伊万则认为,

  布朗纵火有罪是毫无疑问的事实。法庭同时宣布,11月19日将对这名老妇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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