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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补办收养登记手续
2001年08月31日 10:52:44

瑰丽海音

本报讯从今日起,各区市民政局将为无子女户家庭中的事实收养儿童补办收养登记手续,咨询电话:5912393、5912395。

  此次补办登记的范围是:夫妻双方(单方收养为一方)年满30周岁,家庭中无生子女、继子女和养子女。被收养人必须是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落户口。(瑰丽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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