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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残疾生将受救助残疾大学生可获奖励
2001年08月30日 10:59:37

本报记者

本报今日讯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青岛市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暂行办法》开始实施。从今日起,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可拨打电话5765895申请救助或奖励。

  当年升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正规国民教育的残疾学生,以及参加高教自学考试,在2001年及以后获得毕业证书的本地残疾学生,可获奖励。接受义务教育、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等可获救助。(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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