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就证监会所认定的违规事实进行了披露。公告称公司在1996—1998年年报中披露虚假财务信息,共涉及虚构收入累计12261万元(占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49%),虚构其他业务利润528万元,虚增税前利润4662万元(占三年税前利润总额的62%。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项所述“在股票发行、交易过程中,作出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重大信息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已决定对公司处以警告,并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如实披露以前年度利润,相应调整当前公司净资产;对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肖碧文、戴利旗、张逸龙分别处以警告、罚款,对在1996—1998年年报上签字的其他20名董事分别处以警告。中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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