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8月24日电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全区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主犯蔡强利因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蔡强利于1994年7月,利用银川新城斯特牛仔时装店的名义,从银川新城区税务局购增值税发票5本。当年11月1日,新城斯特牛仔时装店经工商机关批准变更为银川新城龙发贸易部,蔡强利为法定代表人。12月19日,蔡强利领购5本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后,蔡强利陆续将领购的10本2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出售,其中百万元版8本,万元版2本,共得赃款16万元。
经查证,蔡强利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虚开52份,涉及广东、河南、北京、四川、江苏等9个省市20家企业,总计票面金额合计达4.13亿元,已抵扣税款达3917.6万余元,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据了解,此案于1997年已立案侦查,但多次赴广东抓捕蔡强利未果。2000年3月,公安部将此案列为挂牌督捕案件。5月31日,专案组在广东将蔡强利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