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1日联合发布通知,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具体办法为: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
通知说,低污染排放小汽车,是指符合GB18352.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Ⅱ)》的车辆,低污染排放限值是指达到欧洲Ⅱ号标准。
申请减征消费税的车辆范围是:国家经贸委今年以公告形式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和原国家机械局发布的《2000年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及补充第一期目录、补充第二期目录中所列的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
业内人士认为,该通知将进一步刺激汽车消费,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辛文)